商务签证
一、申请条件
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可以申请F签证;其中,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可以申请较长有效期限的多次出入境签证。
- (一)高层次人才是指:
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2、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3、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4、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
5、以上第1至4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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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者是指:
1、在我市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2、以上第1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方式
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也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代办签证的,须提交本人委托书和接待单位公函,受理单位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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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接待单位加盖公章;
(二)提交有效的《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三)提交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交最后一次入境签证的复印件;
(五)提交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电脑打印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已与公安机关联网的酒店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