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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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我市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就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以上第1至5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经提交单位公函也可以由工作单位或者就读院校代办。但首次在深申请居留许可,必须由本人亲自申请。对于代办的申请,受理单位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有效的《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三)提交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
(四)提交最后一次入境签证的复印件;
(五)提交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电脑打印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已与公安机关联网的酒店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申请居留许可延期、补办并且住址未改变的不用提交)
(六)年满18周岁的外国人须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健康证明;(申请居留许可延期、补办不用提交)
1、就业、任职及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人员:
( 1)《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文化部(厅)批准演出的批件;
(2)如任职单位为外国企业驻华代表处的,还须提交《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如属高层次人才的,还须提交一类被授权单位公函;
(5)因换发护照造成护照号码变更的,须把《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上登记的护照号码变更为新护照号码;
(6)任职单位发生改变的需在单位所在地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由分局加盖公章。